4月25日,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显示,全省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,自2025年4月25日起施行。
通知还提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明确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: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;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;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
此外,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,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%的,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。
来源:央广网
作者:门庭婷
编辑:吕周阳